星辰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2001年6月22 日召开 的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0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61,615,773.82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6,161, 577 .38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3,080,788.69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2,373,407.75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0年末总股本2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 元。
    二、股权登记日及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01年7月30日
    2、除息日:2001年7月31日
    3、红利发放日:2001年8月6日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5元/股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流通股个人股东本公司按 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4元/股,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国有法人股股东, 实际发放现 金红利为0.05元/股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1年7月30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上海证券 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方法
    1、国有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本公司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红利发放 日前一个交易日, 将已办理指定交易股东的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 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股东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股 东的现金红利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保管, 待股东办理指定交易并经上海 证券中央登记公司确认后,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即将该股东尚未领取的现金 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股东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 到现金红利
    五、咨询机构:星辰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30号花园商务会馆
    咨询电话:010-82070614
    传真:010-82070735
    
星辰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