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于2003年9月26日在北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九人,实到七人。董事白忻平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郭驯宙先生代为行使职权。董事周传敏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高建军先生代为行使职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会议由董事长文亚非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2、审议并通过修定的《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上两项决议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审议并通过公司设立“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