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20日上午在北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三名独立董事全部到会,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亚运村支行申请增加400万美元贸易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进出口业务的逐步增加,原在招商银行亚运村支行办理的400万美元贸易融资授信额度已不够使用(二届八次董事会已通过决议),为更好的开展进出口贸易业务,加强公司对海外市场的开发,同意向招商银行亚运村支行申请增加400万美元贸易融资授信额度,共计800万美元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