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4月9日下午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九名董事,实到九名董事。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根据公司进一步实施集约化经营的需要,决定向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300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