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8日上午在北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八人,两名独立董事全部到会,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白忻平因公在外,委托董事郭驯宙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亚运村支行申请400万美元贸易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更好的开展进出口贸易业务,加强公司对海外市场的开发,同意向招商银行亚运村支行申请400万美元贸易融资授信额度。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同意聘任王联合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实施最高额度为4745万元贷款担保的议案》;
    鉴于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南通分行的贷款即将到期,为继续补充其流动资金,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为其在中国银行南通分行提供最高额度为4745万元的短期贷款担保。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季度季报;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驻上海办事机构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外贸进出口经营能力,扩大公司市场影响力,同意设立驻上海办事机构。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亚运村支行继续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在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亚运村支行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决定继续向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亚运村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28日
    附王联合同志简历:
    王联合,男,35岁,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西北分公司经理,蓝星星火化工厂副厂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