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2年7月26日上午在北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八人,一名董事因公在外,委托与会的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两名独立董事全部到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向福建兴业银行申请额度为一亿元的流动资金综合授信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实施最高额度为2000万元贷款担保的议案。
    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中国银行南通分行申请额度为2000万元的短期借款,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为其担保。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