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5月18日上午在北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五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鉴于本公司在招商银行亚运村支行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为继续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向招商银行亚运村支行继续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О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