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4月16 日上 午在北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5人。 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根据公司开展集约化经营的需要,使公司北京总部的业务得到进一步发展,现特 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申请一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贷款, 所贷款项 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特此决议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