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6 年11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并于2006年11月27日在北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九名董事,实到九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任建明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长安街支行申请884.425万欧元国际贸易融资额度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需大量进口原料、设备及出口产品,为保证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决定向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长安街支行申请884.425万欧元国际贸易融资额度,期限一年。此项授信由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