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所得税事项的公告本公司从设立之日起执行33%的所得税。
    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大财指工字[2000]625 号”文—《关于返还股份制上市公 司所得税的通知》,按照所得税先征33%再返还18%的政策,返还公司2000年度所 得税327万元,直接冲减报告期所得税费用。
    根据财政部“财税[2000]99号”和大连市财政局“大财税字[2001]4 号”文件 精神,本公司2001年度所得税继续执行先按33%征收,再返还18%(实缴15%)的 政策。该政策执行至2001年12月31日止。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
    公司定于2001年3月16日上午9:30在大连华都酒店四楼会议室召开2000年度股 东大会,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有关会议的审议事项、参会对象和登记 办法等详见公司刊登在2001年2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的股东大会公告。
    
大连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