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公司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每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1.50元。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公司每股派发税前红利0.15元, 每股派发税 后红利0.12元。
    ·股权登记日:2002年5月20日
    ·除权除息日:2002年5月21日
    ·现金红利到帐日:2002年5月28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大连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2年3月31 日召开的 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200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1年度末总股本11,500万股为基数, 向全 体股东按每10股一次性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为1,725万 元,资本公积金不转赠股本。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 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 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10股为1.2元;对于法人股股东和流通机构投资者, 实际发 放现金红利每10股为1.5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现金红利到帐日
    1、股权登记日:2002年5月20日
    2、除权除息日:2002年5月21日
    3、现金红利到帐日:2002年5月2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2年5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 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 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 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保管,代办理指定交易再进行派发。 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 放。
    六、咨询方式
    电话:0411-36863630411-3631991-806
    联系人:王刚、刘艳
    七、备查文件目录
    大连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正文及公告。
    特此公告
    
大连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