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连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3月31日上午930在大 连美罗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75,000, 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2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 长张成海先生主持。
    大会审议了列入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的各项议题并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通过了《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7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通过了《公司2001年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第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提交的200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1年末总 股本115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一次性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本年度资本公 积金不转增股本。
    同意7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通过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75,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大连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树贤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大连华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大连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