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7年6月19日下午13点在大连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于泽雪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转让松原市美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对《关于公司转让松原市美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公司调整资产结构、集中资源发展主业具有积极作用,符合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大连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