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从事境外期货业务获批复
    我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等9 家企业从事境外期货业务的批复》(证监期货字[2004]47 号),同意我公司从事境外期货业务。公司将根据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遵守国家境外期货业务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建立健全境外期货业务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严格坚持套期保值原则,审慎操作,防范境外期货业务风险。
    公司经营范围增加境外期货业务事项,需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二、公司网址变更
    公司互联网网址由原来的http://www.lzalco.com 变更为http://www.lz-alco.com。
    三、公司办公地址门牌号变更
    按照有关部门通知,公司办公地址门牌号由原“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375号”变更为“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981 号”。
    特此公告。
    
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8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