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04 年2 月19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共九人,为董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内容:
    1、《关于公司2004 年度预算的议案》(即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2、《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坏账处理的议案》;
    同意将净值为1433205.55 元的固定资产作报废处理。
    同意将2219205.48 元的辅助材料报废。
    同意将金额为5400439.57 元的账务作坏账处理。
    3、《关于新增一条铸轧生产线的议案》;
    同意新增一台铸轧机组、一台熔铝炉、一台静置炉及铝熔体在线精炼装置一套及配套设施,投资约1215 万元,利用公司自有资金。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值交易品种为:铝期货和约。保值交易量为:卖出月最大保值量(保铝锭销售价),不超过公司铝锭月产量;买入月最大保值量(保氧化铝采购成本),不超过公司铝锭月产量的50%;保铝加工采购成本月买入量不超过其月需用量。
    5、《关于授权总经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的议案》;
    授权总经理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保值交易品种为:铝期货和约。保值交易量为:卖出月最大保值量(保铝锭销售价),不超过公司铝锭月产量;买入月最大保值量(保氧化铝采购成本),不超过公司铝锭月产量的50%;保铝加工采购成本月买入量不超过其月需用量;对进口氧化铝的保值,根据“进出口合同”的有关规定,另行保值。
    6、《关于投资成立中色国际氧化铝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与其他九家企业共同出资设立中色国际氧化铝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国际氧化铝项目的开发及铝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 万元,本次投资额为500 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0%,利用公司自有资金。
    7、《关于对电解二厂三系列生产系统进行环境治理的议案》;
    同意对电解二厂三系列生产系统进行改造,对其上部结构进行技术改造,投资约4500 万元,利用公司自有资金。
    8、《关于对电解二厂三系列辅助生产系统进行技术改造的议案》;
    同意对电解二厂三系列辅助生产系统进行技术改造,投资约2200 万元,利用公司自有资金。
    9、《关于提前公告公司200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的议案》;
    鉴于公司应严格执行《统计法》及甘肃省、市、区关于统计报表上报时间必须在每年2 月中旬以前的规定(公司预计公布年报时间为4 月中旬),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3 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现将公司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披露如下:
    2003 年主营业务收入25.70 亿元,主营业务利润4.63 亿元,利润总额1.89亿元,净利润1.68 亿元,每股收益0.571 元,截止2003 年12 月31 日,公司资产合计33.03 亿元。
    如在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发现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与已公布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差异,公司将立即刊登公告,予以更正。
    10、《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