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03年8月18日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8月18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对短期投资事项重新授权的议案》(本议题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3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增选董事的议案》。以上2、3、4项议题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3年7月10日《中国证券报》。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3年8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五)、参加会议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帐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及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
    2003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375号
    邮编:730060
    电话:0931—7549399
    传真:0931—7558857
    联系人:孙国梅
    (六)、注意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7月1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行使表决权。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