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1月10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长焦振东先生主持。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冯诗伟先生、罗则中先生、纪清和先生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协议事项,监事会对此无异议。经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200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2002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关于2002年度财务决算及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03年度预算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02年度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资产盘盈、固定资产报废及坏账处理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增加营业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合理性的议案》。
    认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的议案》,符合《企业准则—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具体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调整是合理的。
    特此公告。
    
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