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5日上午11: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长焦振东先生主持。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和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冯诗伟先生、纪清和先生、罗则中先生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对此无异议。经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与兰州铝厂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
    2、《关于收购兰州永达工贸有限公司合金厂的议案》;
    3、《关于建设公司技术中心大楼的议案》;
    4、《关于重新签订氧化铝供应合同的议案》;
    5、《关于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议案》;
    6、《关于增加铝箔生产配套设备及扩建厂房的议案》;
    7、《关于投资铸造铝合金项目的议案》;
    8、《关于关于调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关于调整公司年度计划有关指标的议案》;
    10、《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11、《关于停止实施2001年度增发新股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