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众鑫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200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 本所委派律师出席了贵 公司的本次股东大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下简称"《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及 贵公司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职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 本所 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是根据贵公司2002年3月1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而 召集的。董事会已于2002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 《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1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 会议出席人员登记事 项等通知了各股东。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1、根据上述董事会《公告》暨会议通知,于2002年4月19日上午9点贵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依上述董事会《公告》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如期举行, 董事长冯诗伟先生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其委托副董事长严平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的董事、监事、 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 地点及会议内容与董事会 《公告》暨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及内容一致,符合《规范意见》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七名,所持和代表股份 为19800.44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7.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 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因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投票表决,并在监票人、记票人监票、 点票和 计票后,当场公布表决结果。该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规范意见》及贵公司 《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9800.448万股, 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9800.448万股, 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0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19800.448万股, 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财务决算及2002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同意19800 .44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19800.448万股, 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同意19800. 448万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9800.448万股, 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意19800.448万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意19800.448万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意19800.44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议案》;同意19800. 448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同意19800.448万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19800.448万股,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同意19800. 448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19800.448万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19800 .44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7、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19800.448万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上述表决事项与贵公司刊登的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公告》相符。
    四、关于临时议案的提出和表决
    公司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开始时提出《关于修改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有关内容的临时议案》一项, 该临时议案的提出符合《规范意见》和贵公司《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临时议案;同意19800.448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临时议案的表决事项符合《公司法》、《规范 意见》的有关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 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贵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 予以公告。
    
北京市众鑫律师事务所    签字律师:王云杰
    二00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