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1年1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作出决议, 董事会提名 汪振中先生为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经于2001年5月 15 日召开的本公司 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决议及汪振中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 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已在2001年5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现对汪振中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汪振中先生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所要求的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且本公司与独立董事汪振中先生之间不存 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特此公告。
    
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