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我公司自2007年 4月30日起终止为其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该公司之间的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
    我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已将相应的证券登记数据移交给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包括持有人名册、我公司办理的股份冻结清单、质押登记股份清单、股本结构清单等。
    原由证券公司受理的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流通股司法协助冻结、流通股质押登记等,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原受理的证券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