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01年8月8日在 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诗伟先生主持。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巡检的整改方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兰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于2001年7月10日至7月14 日对我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并于2001年7月31日出具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公司董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管人员对《限期整改通知书》进行了认真学习,认为, 兰州特派办的巡检,将对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为此, 公司将逐条落实整改方案,按照要求尽快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