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07年2月6日召开。参加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八人(独立董事马才斌因病无法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关于2006年度公司董、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及结果的议案。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报酬是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经理层实行绩效年薪收入制的议案》、《关于对经理层实行目标经营责任制的议案》,并参照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铝股份人薪字[2006]3号)文件精神,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激励工资(风险金抵押)三部分构成的薪酬考核分配办法,其中激励工资(风险金抵押,约占薪酬总额的20%-25%)部分依据绩效考核方案实施年度考核后记录在案,待任期届满或退休时,一并考核后兑现。董事会秘书报酬确定的依据是《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工资管理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依据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三、关于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四、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借款的议案,根据公司大型预焙槽电解铝技改项目建设的需要,同意向中国农业银行借款10亿元,并用建成后的该项目资产抵押。
    五、同意2006年底对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盘点的结果,具体如下:本次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18,568,476.74元,累计折旧10,425,448.99元,净值8,143,027.75元;氧化铝、煤沥青、石油焦盘盈:24,805,976.00元;辅助材料盘亏:52,650.00元;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30,716,037.57元;冲回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84,635.13元。
    以上一、二、三、四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