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6年1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共三人,为监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