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议无修改及补充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兰州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3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250,033,8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42,326,578股的46.1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诗伟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50,033,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二、《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50,033,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三、《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50,033,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关于2005年度财务决算及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50,033,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关于200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250,033,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50,033,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七、《关于2005年度公司董、监事薪酬考核及结果的议案》;
    同意250,033,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公司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单位的关联交易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铝厂回避表决。
    同意88,654,4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审议公司与兰州铝厂及西北铝加工厂的关联交易时,兰州铝厂回避表决。
    同意 170,561,3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关于银行借款及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250,033,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关于对铝箔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的议案》;
    同意250,033,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一、《关于为兰州铝业河湾发电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
    同意250,033,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汶为本次大会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200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