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A股流通股每10股获得股份为2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2月6日;
    ●复牌日:2006年2月8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自2006年2月8日起,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鄂尔多斯"变更为"G鄂绒",股票代码"600295"保持不变。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复的情况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1月9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1月23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同意。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执行对价安排
    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0股股份,作为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对价。以上股份支付完毕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的权利。
    非流通股股东的附加承诺
    (1)有关限售条件的承诺
    集团公司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10个交易日后的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12个月内,集团公司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在24个月内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但为维护股价增持部分不受上述限制。
    (2)有关增持股份的承诺
    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即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每持有10股流通A股的股东支付2股股份对价后的两个月内,若公司A股股价低于3.50元时(期间因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时,上述设定价格将进行除权处理),集团公司将累计投入2亿元人民币通过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择机增持本公司流通A股,直到上述两个月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价回到3.50元或上述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有关股份追送的承诺
    如果本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27028万元或当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则集团公司向上述条件触发时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股东追送3200万股股份,相当于以股权分置改革前流通A股股份总数为基础每10股流通A股获追送2股股份。
    2、 方案实施内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为公司A股流通股每10股获送2.0股股票。
    3、 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执行对价安排后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万股) 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5200 43.80 3200 42000 40.70 合计 45200 43.80 3200 42000 40.70
    三、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和对价股份上市日
    1、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2月6日
    2、对价股份的上市日:2006年2月8日,当日公司A股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2月8日起,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鄂尔多斯"变更为"G鄂绒",股票代码"600295"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流通股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A股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A股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万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5200 -45200 0 非流通股合计 45200 -452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42000 42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流通A股合计 0 +42000 42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流通A股 16000 +3200 19200 流通B股 42000 0 42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58000 +3200 61200 股份总数 103200 0 103200
    七、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集团公司 5160 自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10个交易日+12个月 集团公司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10个交易日后的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12个月内,集团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在24个月内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但为维护股价增持部分不受上述限制。 集团公司 5160 自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10个交易日+24个月 集团公司 31680 自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10个交易日+36个月
    八、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住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达拉特南路102号
    邮政编码:017000
    联系人:李成君
    联系电话:0477-8543509
    传真号码:0477-8536699
    2、财务指标变化:
    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均保持不变。公司2005年1-9月份实现每股收益为0.08元,截止2005年9月30日,每股净资产为3.03元。
    九、备查文件
    1、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结果公告;
    3、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4、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意见书;
    5、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补充保荐意见书;
    6、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7、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