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8月10日书面通知,于2005年8月24日上午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了2005年第七次会议,董事、总经理胡三兴先生主持了会议,董事张全祥先生、胡三兴先生、李成君先生和独立董事周文玲女士、刘艳霞女士出席了会议,董事长王林祥先生、副董事长杨志远先生、董事张海先生因故未能出席均委托总经理胡三兴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文宗瑜先生因故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周文玲女士代为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一致同意为内蒙古电力冶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申请的188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按我方出资比例(30%)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6400万元。
    二、一致通过《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