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3月26日上午召开了2007年第二次会议,副董事长杨志远先生主持了会议,董事张志、刘凤双、李成君,独立董事文宗瑜、周文玲、刘艳霞出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北京鄂尔多斯羊绒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北京鄂尔多斯羊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鄂尔多斯")向北京银行通州支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提供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还款保证,授权副董事长杨志远先生作为有权签字人,全权办理此笔贷款担保的有关手续。
    公司2005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636,778万元,净资产为322,596万元,本次单比担保额未超过净资产的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对外担保总额为119,300万元,未超过净资产的50%;北京鄂尔多斯资产负债率为48%,公司连续12个月内对外担保总计为99,300,未超过公司总资产的30%。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