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2004 年12 月3 日,本公司接第二大股东当阳市国中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889.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3%)通知,其向深圳市商业银行东门支行贷款事宜现已续期。当阳市国中安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2889.9 万股社会法人股为贷款进行了质押担保,并于2004 年12 月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及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04 年12 月2日至2005 年10 月1 日。
    2004 年12 月3 日,本公司接第三大股东海南宗宣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7%)通知,其向深圳市商业银行东门支行贷款事宜现已续期。海南宗宣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2600 万股发起人法人股为贷款进行了质押担保,并于2004 年12 月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及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04 年12月2 日至2005 年10
    月1 日。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 四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