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23日,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本公司国家股9000.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1%)通知,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所持本公司9000.94万股中的4000万股(占所持本公司国家股的44.4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58%)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当阳市支行,为贷款进行了质押担保,并于2003年12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为2003年12月23日至2004年12月29日。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