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3年8月11日在湖北省当阳市国中安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莫少霞女士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何涛先生代表参加并全权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陈广文先生、文革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二OO三年半年度报告》及《二OO三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公司《关于受让宜昌当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宜昌市商业银行股权的议案》
    因宜昌当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当玻)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本公司同意受让当玻所持宜昌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宜昌商行)1000万法人股,以抵偿其对本公司的相应数量的欠款。本次受让价格以湖北大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股权价值咨询意见书》(鄂信咨字〖2003〗第006号)为依据。其询价报告基准日为2003年3月31日,询价方法采用帐面调整法。
    通过本次交易,可以部分解决当玻占用本公司资金的问题,避免因当玻财务状况而给本公司可能带来的损失风险。本次交易本身未给公司带来损益,受让不会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大的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梅慎实先生、何涛先生、莫少霞女士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鉴于当玻未按期归还公司欠款和宜昌商行作为金融机构的特殊价值,依据湖北大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股权价值咨询意见书》,同意公司以1479.6万元的价格受让当玻持有的宜昌商行人民币1000万元的股份,当玻以转让所得价款直接抵偿其所欠公司1479.6万元的欠款。本次交易有利于减少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之额度,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其作价合理,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加大对当玻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清收力度。
    该议案表决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徐麟先生、杨震先生、朱晓军先生、刘玉春先生按程序予以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