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当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本公司国家股9000.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1%)因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向中国建设银行当阳市支行贷款4000万元人民币,将所持本公司4000万股国家股(占所持本公司国家股44.4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58%)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当阳市支行,质押贷款期为2002年12月26日至2003年12月30日。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