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6月21 日上 午在湖北省当阳市国中安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 另有两 名董事因故没有出席会议,委托公司其他董事代行董事权利,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陈广文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建立企业制度自查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授权经理层运营公司资产权限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与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收购和出售资产方面运营公司 资产的权限如下:单次运营公司资产的权限为300万元以内,一个会计年度内, 经理 层运营公司资产的权限为1500万元以内。
    三、关于收购宜昌当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经营性资产的议案
    为了减少与宜昌当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当玻集团)的关联交易, 逐 步降低当玻集团占用本公司的资金数量,充分发挥资产效益,公司受让当玻集团的部 分经营性资产,资产包括机械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其帐面原值为人民币3, 243 ,228.32元,净值为人民币1,756,623.43元, 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从事资格的评估机 构的评估值为作价依据,但转让价款不高于人民币 300万元。公司须支付的转让款, 将用以直接抵减当玻集团所欠本公司相应数量的欠款。
    四、关于向华夏银行武汉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武汉分行申请贷款55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4500万元,承兑 汇票1000万元。
    五、关于与武汉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互相担保贷款的议案
    依据武汉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议,考虑到进一步提高公司融资能力,公 司与武汉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相为对方向银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信 用担保,各方为对方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合作期限为两年。每笔流动 资金贷款的期限为一年以内。一方向对方提供贷款保证的条件应符合《担保法》的 规定,具体实施每一笔担保时,先实施借款的一方不得因自身原因拒绝为对方提供贷 款保证。
    六、关于2002年7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0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现将关于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议案
    关于投资建设光催化超亲水二氧化钛基薄膜自洁玻璃生产线的议案(项目具体 情况见2002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项目可研 报告摘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会议出席对象
    截止2002年7月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部股东。
    3、表决方式
    具备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格的股东,请填妥所附“表决票”,并将股东持股 证明(法人股东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社 会公众股、内部职工股股东为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 出席的,还须包括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一并于2002年7月31日前邮寄 (时间以到达当阳市区邮戳日期为准)或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逾期作 废票处理。
    4、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444105
    联系电话:0717—3280108
    传真:0717—8934018
    联系人:张光春先生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