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现将当阳市国中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协议受让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新材) 法人股 股权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以每股人民币3.42元的价格,总价款6935.76万元人民币, 协议受让 武汉市建材工业总公司持有三峡新材法人股2028万股,占三峡新材总股本的9. 61%,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鉴于本公司此前持有三峡新材法人股195万股,本次股份转让后, 本公司将 持有三峡新材法人股2223万股,成为三峡新材的第二大股东。
    三、本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11日,注册资本4180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主营业务 为投资兴办实业。地址:当阳市经济开发区内:法定代表人:陈智。
    四、本公司前两名股东为陈智,出资额3669.5万元,占87.79%;张娟利, 出资额 500万元,占11.96%;均为自然人。
    五、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送本次股权转让有关材 料时及之前6个月内未持有或买卖三峡新材流通股份。
    六、本公司与武汉市建材工业总公司无产权关联关系。
    七、本公司未受托代其他股东行使权利。
    八、本公司将在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股权登记过户手续,并支付剩余价款。
    
当阳市国中安投资有限公司    200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