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3月30日,本公司接第二大股东海南宗宣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受限流通股4743.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7%)通知,该公司已将所持本公司4743.44万股中的2600万股(占所持本公司股份的54.8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55%)质押给中信银行武汉分行。2007年3月29日海南宗宣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2600万股受限流通股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中信银行武汉分行。
    2007年3月30日,本公司接第三大股东当阳市国中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受限流通股4189.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16%)通知,该公司已将所持本公司4189.9万股中的2089.9万股(占所持本公司股份的49.8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07%)质押给中信银行武汉分行。2007年3月29日当阳市国中安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2089.9万股受限流通股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中信银行武汉分行。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