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3年9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出席董事认真审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通过了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划转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划转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