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3年8月18日上午9时在重庆劲力大酒店15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9人,委托出席4人(董事高光夫先生委托董事汪先纯先生,董事刘占先生委托董事陈冠文先生,董事吴尚亨先生委托杜建钧先生,独立董事张太宇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韩德云先生),监事会成员3人、高管人员4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田勇先生主持。经出席董事认真审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了《关于转让重庆远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部份股权的议案》
    会议同意将公司持有的重庆远达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股份1967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6.23%)转让给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转让价格按该公司2003年6月30日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值1.228元/股计算。转让后公司持有远达环保股份由原6950万股减为4983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66.44%。
    三、通过了《关于开展云阳盖下坝水电站项目前期工作的议案》
    特此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