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股东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因其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的《授信合同》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29,000,000股国有法人股质押给了该行。由于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该公司为了具备完全的支付对价能力已于2005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质押股份中的6,000,000股的解除质押手续。
    特此公告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