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误将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过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当成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4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上。
    现将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新刊登在2004年5月26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特此公告,并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深深的歉意。
    附: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