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西卓子山草原水泥集团总公司(下称“总公司”),是内蒙古西水创业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水股份”)的控股股东,总公司因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经 乌海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以其在西水股份的5326万股国有股权中的2000万股 为质押,向包头市商业银行贷款5000万元,质押期限:2001年12月26日至 2002年3 月18日。
    此次质押已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批准备案,并于2001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案。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