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票价格近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公司特作如下公告:
    本公司应披露的所有信息均已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目前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