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1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 2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2000年年末总股本8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6600000元。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办法
    1、股权登记日:2001年5月16日
    2、除息日:2001年5月17日
    3、红利发放日:2001年5月25日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20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持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 得税,实际每股发放红利0.16元;持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每股 发放红利0.20元;国有法人股及法人股股东实际每股发放红利0.20元。
    6、发放年度:2000年度。
    7、发放范围:截止2001年5月16日下午3时正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上海 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8、红利领取办法:
    (1)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 )持有流通股的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红利发放 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应得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清算系统划 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 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登记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登记公司 确认后,登记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三、咨询机构: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室
    联系电话:0512-7524718 0512-7534811转2408或2425
    传真:0512-7534072
    特此公告
    
苏福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