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给中国银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的本公司法人股中的7400万股,于2005年9月7日解除质押。同时亿阳集团为其在中国银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申请贷款继续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中的7400万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从2005年9月7日开始。
    上述质押已于2005年9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