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4年11月16日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哈尔滨市光大电脑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于2004年11月15日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股权14,449,6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82%)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为其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股权质押期限从2004年11月15日至2005年11月15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