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2002年3月2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时代网络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德刚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
    一、200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关于实施长期激励制度的议案;
    六、关于新四项准备的计提政策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建立了比较健全的法 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公司董 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审计意 见及所涉及事项是真实、客观的;公司2001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除经2001年4月12日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的部分项目之外,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经 2001年4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的部分实际投入项目, 其变更程序合法。
    4、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合理、程序规范、 符合中国证监 会相关通知的要求。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 流失。
    5、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公平,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哈尔滨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