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有关部门通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哈尔滨市光大电脑有限公司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大直支行的17,339,520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91%),于2007年7月11日解除质押。并已于2007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