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接大股东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通知,2005年5月16日该大股东将所持本公司3,400万股非流通法人股质押与华夏银行北京东单支行贷款人民币7,500万元,质押期一年。
    截止本公告日,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非流通法人股9,000万股,占总股本42.86%,已质押数总为7,900万股。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