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4月11日接到公司董事黄宏亮先生的《辞职报告》。董事黄宏亮先生由于组织工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黄宏亮先生承诺:"本人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各项忠实和保密义务,继续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直至公司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根据《公司章程》第128条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黄宏亮先生提交辞职报告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为5人,不低于《公司法》第109条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为5-19人的法定人数,故黄宏亮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本董事会时生效,黄宏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