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2005年4月29日在南京建邺路98号舜天大厦3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3人,代表股份305,372,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1%,其中:流通股股东20人,代表股份474,386股;非流通股股东13人,代表股份304,898,172股。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成俊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305,372,5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其中:
    流通股:同意474,386股,反对0股,弃权0股;
    非流通股:同意304,898,1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二、以305,372,5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其中:
    流通股:同意474,386股,反对0股,弃权0股;
    非流通股:同意304,898,1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三、以305,372,5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其中:
    流通股:同意474,386股,反对0股,弃权0股;
    非流通股:同意304,898,1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四、以305,372,5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其中:
    流通股:同意474,386股,反对0股,弃权0股;
    非流通股:同意304,898,1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2004年度会计报表已通过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审计调整后,利润总额为122,530,443.23元,税后净利润为90,477,248.80元(母公司)。依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按以下方案进行分配:
    1、提取10%的净利润9,047,724.88元列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
    2、提取5%的净利润4,523,862.44元列入公司公益金;
    3、提取“两金”后剩余利润76,905,661.48元, 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1,947,587.22元,扣减2004年公司实施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支付的普通股股利54,599,509.25元,200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4,253,739.45元,公司拟以2004年末总股本436,796,0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3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56,783,489.62元;
    4、分配后的剩余利润67,470,249.83元转入下年未分配利润。
    五、以305,372,5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200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有关报酬事项。
    其中:
    流通股:同意474,386股,反对0股,弃权0股;
    非流通股:同意304,898,1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六、以305,372,5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
    流通股:同意474,386股,反对0股,弃权0股;
    非流通股:同意304,898,1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七、以305,372,5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其中:
    流通股:同意474,386股,反对0股,弃权0股;
    非流通股:同意304,898,1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八、以305,372,5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其中:
    流通股:同意474,386股,反对0股,弃权0股;
    非流通股:同意304,898,1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九、以305,372,5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其中:
    流通股:同意474,386股,反对0股,弃权0股;
    非流通股:同意304,898,1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以305,372,5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其中:
    流通股:同意474,386股,反对0股,弃权0股;
    非流通股:同意304,898,1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一、以305,372,55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其中:
    流通股:同意474,386股,反对0股,弃权0股;
    非流通股:同意304,898,172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二、以40,086,60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其中:
    流通股:同意384,508股,反对0股,弃权0股;
    非流通股:同意39,702,098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关联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265,285,952股表决权回避表决。
    十三、以40,065,55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0股反对、21,054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建江苏舜天研发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
    其中:
    流通股:同意363,454股,反对0股,弃权21,054股;
    非流通股:同意39,702,098股,反对0股,弃权0股。
    关联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265,285,952股表决权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潘岩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董事会对原有提案的修改、临时提案提出主体的资格、提出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О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