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将于2005年4月29日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并于2005年3月29日将《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ОΟ四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05年3月25日发出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的要求,公司于2005年4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修改了《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会议事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并决议对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作修改和补充。
    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经修改及补充后为:
    1、董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2、监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8、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9、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0、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12、公司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3、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建江苏舜天研发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
    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主要事项均保持不变:
    (1)会议时间:2005年4月29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南京市建邺路98号舜天大厦3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05年4月22日;
    (4)登记时间:2005年4月26日。
    会议咨询:陈浩杰,电话:025-84208688-81424。
    特此通知!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四月十二日